申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今年,珠海市出台《珠海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为配合此政策的实施,12月20日,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珠海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指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临时救助的类型有3种,分别是:支出型临时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小额救助.只有支出型临时救助的有特定的申请条件。
支出型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材料的人员,可以与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12个月的非户籍家庭成员(包括:①配偶;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③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提出申请。
2.收入、财产认定条件:
①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②申请家庭的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限额标准。
珠海市救助事迹:
近日,受寒潮影响,珠海气温呈“断崖式”下降。日前,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救助管理站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珠海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对公交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流浪露宿人员容易集中的区域开展了巡查救助,劝导流浪露宿人员等困难群众进站受助。对确实不愿进站的,市救助管理站向其派发毛毯、棉被、大衣等御寒保暖衣物及食品等物资。自12月15日以来,珠海市救助管理站共派出24人次开展街面巡查救助10次,街面救助流浪露宿人员12人次,经劝导后入站接受救助2人次,其他部门护送或主动来站求助8人,派发御寒和饮食物资30余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救助申请】可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的申请条件,认定标准,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