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彩虹苑B栋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次配租

导语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妥善解决好在合作区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拟向符合要求的对象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次配租。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妥善解决好在合作区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拟向符合要求的对象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次配租,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彩虹苑项目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东南角,子期南道东侧、香江路南侧、桃李路西侧、彩虹路北侧,总用地面积19662.34平方米,建筑面积72575平方米。本次推出供应彩虹苑B栋一房一厅77套,单身公寓245套,合计322套。具体如下:

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次配租户型表

楼栋

户型

面积(平米)

套数

占比

彩虹苑B栋

一房一厅

55-60(不含60)

77

24%

单身公寓

31-35(不含35)

80

25%

35-40(不含40)

162

50%

40-45(不含45)

3

1%

总计

322

100%


  二、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本次分配过程所涉及的通知、公示均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安居横琴”小程序上予以公布,做到全过程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得重复保障的原则。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的家庭或个人不纳入本次配租对象。

  (三)房源面积与申请人口数相对应的原则。

  有共同申请人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一房一厅或单身公寓,无共同申请人的申请人只能申请单身公寓。选择一房一厅房源的申请人参与一房一厅房源抽签,选择单身公寓房源的申请人参与单身公寓房源抽签。

  (四)未中签人员按申请时间进入轮候册的原则。

  本次集中配租房源完成抽签后,未中签人员按照在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安居横琴”小程序上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轮候次序等候常态分配,常态分配按照公布房源、核定轮候人员资格,随机选房、配租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届时按具体分配方案实施。

  三、申请条件

  本次配租申请方式为个人申请。申请人配偶须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子女可列为共同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2.申请人在合作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合作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同时享受合作区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情况。至2023年8月10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时,已享受合作区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在退出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及已出售转让的住房)后,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五年内均未因违反国家、省以及合作区住房保障相关法规而被行政处罚或者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分配程序

  (一)提交申请。有意向申请本次配租的个人,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安居横琴”小程序,按要求进行线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接受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抽签配租。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需重新补正提交,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申请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劳动合同、《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结(离)婚证等材料。共同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等材料。

  (二)名单公示。对于符合分配条件的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安居横琴”小程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合作区城市规划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需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认抽签资格。

  (三)抽签配租。本次分配采取线上抽签方式。抽签分为2轮,第一轮:根据本方案确认的一房一厅房源数及一房一厅申请人员,以抽签的形式一次性确定中签人员和房号。第二轮:根据本方案确认的单身公寓房源数及单身公寓申请人员,以抽签的形式一次性确定中签人员和房号。

  (四)结果公示。抽签结果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安居横琴”小程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合作区城市规划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需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入住通知书。

  (五)签署合同。抽签后可实地查看房源,确认房源现场后不放弃本次配租资格的,凭发放的《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内与运营单位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交纳押金并办理入住手续,租赁期2年。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已委托专业机构结合周边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评估测定该项目市场租金(详见附件)。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本次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60%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标准。该项目住宅物业管理费暂定按3元/㎡/月标准收取。按备案的停车费标准收取。

  (三)电、水、冷费收费标准。由供电、供水、供冷公司按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六、附则

  (一)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1.申请时间:2024年4月25日09:00至2024年5月6日18:00;

  2. 抽签配租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政策咨询:0756-8841167;

  技术支持:13422132886;

  现场咨询:市民服务中心135号窗口;

  4.看房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6日,预约电话:18007560557。

  (二)其他规定。本次推出房源使用规定参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所有。

  (联系电话:0756-8841167)

  彩虹苑B栋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批次配租房源租金明细表.pdf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彩虹苑】可获珠2024珠海横琴彩虹苑B栋保障房第二次配租申请入口/时间/条件/流程/攻略,配租数量,租金标准,看房时间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