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的要求有哪些?

导语 今年,珠海市出台《珠海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为配合此政策的实施,12月20日,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珠海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指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的要求有哪些?

  临时救助的类型有3种,分别是:支出型临时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小额救助.每种的要求都不一样。

  支出型临时救助要求

  指因教育、医疗、住房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年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急难型临时救助要求

  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自发生特殊困难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小额救助要求

  是指救助金额不超过本市2个月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有条件的区(功能区)可适当提高小额救助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救助申请】可获珠海困难群众救助的申请条件,认定标准,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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