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其他情况)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珠海还有一些特别情况可以申请就业补贴,包括培训基地补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基层服务经费补贴,快来看看该怎么申请吧!
珠海(其他情况)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培训(实训)基地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
本市培训(实训)机构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培训(实训)基地。
2.补贴标准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培训(实训)基地的,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扶持经费,用于购置和维护培训设备。
对认定期满或被取消认定资格的培训(实训)基地,从认定期满或被取消认定资格之日起终止发放培训(实训)基地补贴。
3.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实训)基地的证明。
4.申请时间和程序
首次申请由培训(实训)基地在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培训(实训)基地后3个月内向市经办机构提出;从次年起在每年第二季度前提出申请。
(二)基层服务经费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
街道(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补贴标准
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每年每个平均安排1.2万元服务补贴;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每年每个平均安排2400元服务补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根据街道(镇)、社区(村)开展公共就业创业的工作计划、服务规模和工作绩效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统一报市经办机构汇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市财政部门同意后下拔。
3.申请材料
(1)基层服务经费补贴申请表;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分配方案。
4.申请时间和程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下一年度基层服务经费补贴。
(三)就业失业监测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
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就业失业监测企业的信息员,按时完成就业失业监测工作任务。
2.补贴标准
每年每人补贴不超过1000元,主要用于就业失业监测企业信息员通信和交通费等支出。
3.申请材料、申请时间和程序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就业失业监测企业信息员补贴申请报告、《珠海市就业失业监测企业信息员补贴花名册》和《珠海市xx年度就业失业监测企业名册》提交给市经办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划拨到就业失业监测企业信息员开立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