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珠海市城乡失业人员不要担心,本篇内容小编教大家如何领取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帮助大家早日就业。

  珠海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

  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含劳动预备制培训),并通过本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机构组织的技能鉴定的,可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2.补贴标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下同)或取得更高一个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鉴定补贴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按照珠海市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培训补贴(扣除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执行;

  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报名后不参加培训、因学员本人原因中途退学或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同一职业工种项目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3.申请材料

  本市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珠海市就业补贴及专项资金申请表(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培训鉴定补贴花名册》;

  (3)培训通知书或职业培训券;

  (4)《减免培训鉴定费用确认书》;

  (5)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具意见的《职业培训开班报备表》;

  (6)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提供本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机构出具的学员参加技能鉴定成绩不合格人员名单)。

  本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机构申请技能鉴定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培训鉴定补贴花名册》。

  4.申领时间和程序

  本市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本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机构出具参加技能鉴定成绩不合格人员确认名单之日起1年内),按照人员来源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本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机构申请鉴定补贴,在每季度第1个月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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