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补贴金额是多少,以及申请时需要什么材料!
珠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代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200元。除对初次核定享受岗位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岗位补贴花名册》;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4)《就业援助协议书》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以后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人员花名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申请组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岗位补贴时只需提供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4.申请时间和程序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或按季度)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人员来源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