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珠海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和对象,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方式,珠海就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
珠海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一、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1.补贴对象和条件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个人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
以个人按规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除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请材料
(1)《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4)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以后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
4.申请时间和程序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月(或按季度)向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
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受理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和投诉电话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个人申请表》上加具意见,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按人员来源分别送交市、区经办机构。
市、区经办机构核实有关情况后,填写《珠海市就业补贴审核(汇总)表》和《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花名册》,加具初审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1.补贴对象和条件
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个人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
以个人按规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请材料
(1)《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以后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
4.申请时间和程序
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