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珠海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和对象,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方式,珠海就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

  珠海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一、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1.补贴对象和条件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个人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

  以个人按规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除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请材料

  (1)《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4)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以后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

  4.申请时间和程序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月(或按季度)向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

  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受理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和投诉电话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个人申请表》上加具意见,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按人员来源分别送交市、区经办机构。

  市、区经办机构核实有关情况后,填写《珠海市就业补贴审核(汇总)表》和《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花名册》,加具初审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1.补贴对象和条件

  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个人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

  以个人按规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申请材料

  (1)《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珠海市个人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以后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

  4.申请时间和程序

  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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