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8000元。

  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8000元。

  拓展材料

  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入口及指南,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利率/比例/额度等业务办理指南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