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怎么申请?
导语 珠海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除对初次核定享受岗位补贴时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那么具体如何申请呢?珠海本地宝为您带来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时间等信息,一起来看!
1.补贴对象:本市用人单位。
2.补贴条件:首次招用或同一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招用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1年人员除外)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享受岗位补贴。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除对初次核定享受岗位补贴时距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
(2)珠海市岗位补贴花名册。
就业困难人员的辅证材料和《就业创业证》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首次申请补贴时全部提供(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到经办机构再次申请补贴只需提供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用人单位同时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岗位补贴时只需提供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5.申请时间和程序:按月(或按季度)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市属用人单位、区属用人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6.资金来源:除按政策规定从中央、省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外,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分别由市、区就业专项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