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申请公租房后什么时候公示?公示多久?

导语 最近不少小伙伴都在询问关于珠海公租房的问题哦。在珠海申请公租房后什么时候公示?公示多久?详见正文。

  珠海申请公租房后什么时候公示?公示多久?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人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区公示后确认的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珠海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评估入口,网上申请入口/材料/指南,审核轮候情况/网上选房/房源分布查询,租金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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