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证件

导语 珠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带哪些证件呢?

  办证凭据: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办证机关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具体流程详见【珠海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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