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珠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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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2024-10-25 16:35:00 — 2025-11-09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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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珠高校港澳台毕业生); (2)在本市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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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额度: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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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申请人实现灵活就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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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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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