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珠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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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2024-10-25 16:05:00 — 2025-11-09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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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初创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股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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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额度: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吸纳劳动者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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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补贴对象可按年度(满12个月为一个年度)向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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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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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