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导语 日前,珠海市政府正式印发新修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两个《办法》将分别于2024年9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多少?详见正文。
珠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人群分类/待遇情况 | 其他居民 | 学生和未成年人 | ||
医院门诊 |
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医院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 (含个人自付部分,下同)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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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 病种 |
中额费用门诊病种35种) | 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10000元不等 | ||
高额费用门诊病种24种) | 支付比例为80%;年度支付限额16500元-77000元不等 | |||
门诊专项(9种) | 按住院支付比例,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 |
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新增第二段待遇,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110万元、居民医保4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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