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面积有多大?

导语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详见正文。

  珠海公租房面积有多大?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以每套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为主,不得超过6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装修,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国家、省的公租房政策目前上限标准明确为60㎡,因此,我市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也不超过60平方米。这也是公租房强调保基本的体现。

  【拓展材料】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参加配租的申请人经分类抽签或摇号等方式,选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选定公共租赁住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一)未按要求参加选房。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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