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珠海香洲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资格条件

导语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8〕255号)和《加快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十条措施》(珠委办字〔2022〕21号)文件要求,结合香洲区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适用于香洲区)》。

  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资格条件(适用于香洲区)

  (一)申请人2021年度(2021年1-12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2021年度(2021年1-12月)因股权转让在珠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二)2021年已在企业或机构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高层管理人员;

  2.技术研发骨干人员;

  3.总部型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香洲区重点领域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指南(适用于香洲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奖励】可获珠海人才奖励最新政策及申请指南,申请时间、条件、入口、材料、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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