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奖励标准

导语 给予20万元奖励,分2年等额发放,每年度发放1次,每次发放金额为10万元。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不能重复享受入选前已发放的人才奖励(工作津贴),包括珠海工匠(含珠海特级工匠)工作津贴等,此待遇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给予20万元奖励,分2年等额发放,每年度发放1次,每次发放金额为10万元。

  ★温馨提醒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不能重复享受入选前已发放的人才奖励(工作津贴),包括珠海工匠(含珠海特级工匠)工作津贴等,此待遇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拓展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珠字〔2018〕6号)。

  2.《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47号)。

  3.关于印发《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申请操作细则》《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奖励申请操作细则》的通知(珠人社〔2019〕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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