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申请指南
导语 珠海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补贴对象、条件、标准、期限是什么?申请时间和程序是什么?详见正文。
珠海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本市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三)补贴标准:
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40万元。经复评结果优秀的,再给予扶持经费10万元。
(四)补贴期限: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复评补贴次数不超过一次。
(五)核验信息: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及其他辅证材料。
(六)申请时间和程序:
在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后6个月内,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填写《珠海市创业补贴审核(汇总)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辅证材料,提交给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划拨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开立的银行账户。
(七)资金来源:
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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