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劳务输入就业补贴(含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珠海劳务输入就业补贴(含职业介绍补贴)怎么申请?补贴对象/条件/标准/期限、申请材料/时间/流程见正文。

  珠海劳务输入就业补贴(含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与市、区人社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

  (二)补贴条件和标准:

  接受市、区人社部门委托,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根据其输送新劳动力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劳务输入补贴。新劳动力是指首次在本市参保或在本市中断参保3个月以上再次参保。

  每个申请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东西部协作地区(遵义)劳动力就业相关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期限:

  每人享受一次。

  (四)申请材料:

  1.就业补贴单位申请表;

  2.输入市外劳动力花名册;

  3.市、区人社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

  (五)申请时间和程序: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在输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输入到市属、区属企业的,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招用高技能人才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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