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明确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分为6个项目。其中珠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如何申领?详见正文。

  珠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本市用人单位(含企业和养老、幼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与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为学徒开展免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进行评价,参训学徒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培训补贴。

  对列入《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高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按同等档次上浮30%(申请补贴时不符合上浮条件的,不予上浮补贴标准)。

  二、补贴申领流程:

  (一)用人单位在备案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备案总课时50%的,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预支补贴申请。通过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OUPX/),选择“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预拨付补贴”,填报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至省系统“材料信息”栏:

  提交不少于5次不同日期(原则上每次不低于20分钟,涉密企业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情况说明)的培训视频资料(或提供光盘、视频保存路径);

  自证完成备案总课时50%的培训佐证资料(含培训计划、学员签到表);

  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如《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盖章上传);

  (二)用人单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和考核评价后,应于培训期满12个月内,按照考核评价合格人数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通过登录省系统,选择“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立即办理的“申请补贴”模块,填报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至省系统“材料信息”栏:

  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委托不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培训中心开展的学徒培训项目除外);

  每班次不少于10次不同日期(原则上每次不低于20分钟,涉密企业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情况说明)的培训视频资料(或提供光盘、视频保存路径);已预支补贴的每班次不少于5次不同日期的培训视频资料;

  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如《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盖章上传);

  用人单位需上传学徒培训期至补贴申请当月的连续参保凭证。试点企业还须提供与学生学徒在本企业培训就业后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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