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申请公租房后放弃选房会怎样?
导语 申请人选定公共租赁住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未按要求参加选房。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情形。
珠海申请公租房后放弃选房会怎样?
申请人选定公共租赁住房时,未按要求参加选房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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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租房类别转换的流程
答:公租房类别转换需要重新申请。可登录网站:“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http://113.106.103.41/)或所在地的街道办重新申请(需要注明目前所租住的公租房地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珠海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评估入口,网上申请入口/材料/指南,审核轮候情况/网上选房/房源分布查询,租金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