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如何办理?附办理入口
导语 符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8000元。
二、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2)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入口及指南,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利率/比例/额度等业务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