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请对象

导语 珠海公租房申请对象包括: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更多信息见正文。

  申请公共租赁房,申请人可根据家庭情况,选择下列其中一种类型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种或以上):

  一、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孤儿年满18岁。

  二、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年满18岁的孤儿。

  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1、必须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年满18岁的孤儿。

  四、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2、年满18岁的单身居民。

  五、专业人才

  1、年满18周岁。

  六、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的珠海异地务工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珠海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评估入口,网上申请入口/材料/指南,审核轮候情况/网上选房/房源分布查询,租金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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