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材料

导语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等。

  珠海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5.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登记的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珠海不动产预告/抵押权/变更等登记办理入口,办理材料/流程/指南,办理机构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