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动车更换车身或车架变更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导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所申请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代理人申请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拓展材料: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扣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变更登记】可获珠海机动车各类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指南:办理材料、预约入口/流程、办理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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