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有房公积金租房能用吗?

导语 根据规定,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名下均无所有权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租赁住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一般为公积金账户余额90%,一次性支取。

  我父母在珠海有房子,现在我和老婆孩子想出去租房住,能否使用公积金支付?

  根据规定,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名下均无所有权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租赁住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一般为公积金账户余额90%,一次性支取。每个自然年内夫妻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8000元。

  我和妻子最近购买本市房产并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现在我们能否以还贷原因的方式提取余额,若可以,提取比例是多少?

  可以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本息期间的,可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原因申请提取。每个自然月内提取一次,同一套住房每个自然月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该购房贷款每月应还贷款本息(含公积金贷款),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及购房贷款利息总额。

  您所述情况还可以直接通过“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申请,所有申请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成功后,资金将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珠海住房公积金查询/办理入口,公积金提取入口及指南,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利率/比例/额度等业务办理指南等。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