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附申报流程)

导语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申报方式:

  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申报流程: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选择扣除年度,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设置扣除比例、选择申报方式,即可完成申报。

  点击查看>>申报具体步骤

  相关问答: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推荐阅读: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答汇总(官方发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婴幼儿】可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间、申报入口+步骤、相关问答汇总。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