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流程

导语 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等。

  珠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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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后,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拟迁入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并预约后,到提交申请的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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