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何时调整?

导语 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何时调整?

  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工资仍旧保持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广州(2300元/月)、深圳(2360元/月)

  广州及深圳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二类标准:1900元/月

  执行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1元/小时

  三类标准:1720元/月

  执行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小时

  四类标准:1620元/月

  执行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1元/小时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拓展材料

  1.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2.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项目?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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