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优先入读公办学校申报指南
导语 金湾家长速看!只要你满足这些条件,子女就可以申请,先入读公办学校哦!
珠海金湾区优先入读公办学校申报指南
一、申办条件:
符合市政策性照顾和《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办时间:常年受理
三、申办材料:①已成功申报当年《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的申办人,需携带本人、配偶及申请入学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验)到金湾区人社局进行办理。
②未申报《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的申办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符合《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申办人需提交:
1.本人、配偶及申请入学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验);
2.珠海市地税部门出具的记载申报人工资、薪金所得实缴税额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可自行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或在地税部门自助服务终端打印);
3.未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网上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的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交可证明申办人与现用人单位最新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符合《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申办人需提交:
1.在站博士后人员
.本人、配偶及申请入学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验);
b.提交国家或省博管办同意博士后进站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c.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d.市经费资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出站后博士后人员
a.本人、配偶及申请入学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验);
b.提交国家或省博管办同意博士后出站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c.市经费资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符合《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申办人需提交:
1.本人、配偶及申请入学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验);
2.高层次人才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在金湾区从事创新工作的申报人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在金湾区创业的申报人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验原件)。
温馨提示:
所有申办的复印件材料均由申办人所在单位核实与原件一致后加盖申办人单位的公章或骑缝章。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并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四、申办流程
(一)申办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好。
(二)申办人将准备好的申办材料提交至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
(三)区人社局审核申办人的申办材料正确、完整后,为申办人开具《关于金湾区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函》。
(四)申办人将《关于金湾区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函》提交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为申办人子女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五、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383号忠信丽雅苑2栋2单元2楼
区人社局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6-7263996
区教育局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756-726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