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户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 珠海户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如何领取?需要什么材料?详情请看正文。

  问:珠海户口,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如何领取?

  答: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详情可查询《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失业保险金流程:

  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出具《来往内地通行证》);

  3.《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应注明失业性质及解约时间);

  4.本人市民卡(无市民卡的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

  5.属法人代表的,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注销证明

  办理地点:珠海各区社保办事处地址及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珠海失业保险参保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缴费指南(基数+比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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