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
违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香洲区应急管理局0756-2222257。
香洲区
违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香洲区应急管理局0756-2222257。
斗门区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湾区
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技术开发区
非法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香洲区
除了以下范围,其他地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香湾街道:情侣中路海天公园沙滩。 (二)吉大街道:水湾路交情侣南路拱北湾沿线。 (三)拱北街道:前山河东岸夏湾段。 (四)南屏镇:前山河西岸前山大桥至白石桥段。 (五)前山街道:前河北路沿河公园。 (六)湾仔街道:情侣路交通航一路星乐度十字门驿站(该区域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19:00-次日1:00;1月29日-1月30日19:00-24:00)。
斗门区
(一)井岸镇辖区。 (二)白藤街道核心区:团结社区、新城社区、白藤社区、湖滨社区、家和社区、好景社区、群兴社区,以及鹤洲社区(不含白藤头街心公园区域)。 (三)斗门区大气重点管控区域:斗门区气象局周边1公里范围内。 (四)斗门区各工业园(区)企业内部及周边80米范围内。 (五)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场、公共娱乐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 (七)法律、法规禁止或其他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金湾区
(一)三灶镇:航空新城区域(双湖路以东,珠海大道以南,金湾路以西,中心河以北),金海岸大道两侧各外扩1公里内范围,定家湾工业园片区,珠海机场片区。 (二)红旗镇:湖心路-金湾互通立交-机场东路以西,成行路-藤山路以南,双湖路以东,中心河以北区域;双湖路以西,藤山二路以南,红旗路以东,珠海大道以北区域;珠海大道以南,双湖路以西,农垦路以东,金铭东路以北区域;大林山、小林山周边区域。 (三)南水镇(不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无禁燃区。 (四)平沙镇(不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平塘路以西,庆平路以北-升平大道以北,长安路以东,平沙三路-平沙二路以南。 (五)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 (七)其他不宜或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高新区
除指定地点,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025年春节期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经济技术开发区
珠海经开区全境禁止燃放,具体包括高栏港综合保税区、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南水码头作业区、装备制造南区、装备制造北区、榕树湾南虎片区和广珠铁路珠海西站物流园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放烟花】可获2025珠海各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燃放时间+区域+种类,禁燃时间+区域,处罚规定,烟花爆竹正规售卖点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