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指引(条件+材料+时限+窗口)

导语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办理?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申请材料呢?具体详情跟着小编一起看看。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指引

  一、受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年满60周岁;

  3.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含职工养老保险并入的缴费年限)且已停保无欠费;

  4.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二、申请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事窗口

  横琴办事处

  机构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香洲办事处

  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梅华西路与迎宾北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人社医保服务厅。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斗门办事处

  机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创民路36号珠峰科创中心4楼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金湾办事处

  机构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A1栋1楼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五、高新办事处

  机构地址: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楼

  联系电话:0756-12333、12345

  四、办结时限

  5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有社会保障卡的,养老金默认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申请人无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我市社保待遇发放合作银行的存折账号或借记卡卡号并确保准确性。

  2.在市外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请前须按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办理好转移接续手续;对本市有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需先告知经办人员将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养老金从参保人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4.2015年9月1日后申请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的退伍军人,可选择军龄视同参保年限后再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也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后再申请军龄视同参保年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金】可获珠海养老待遇测算入口,养老金发放时间及标准,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指南,养老金资格认证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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