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横琴人才补贴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人才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5月20日至7月31日,一起来看下如何进行申领吧!
2025横琴人才补贴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5年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启动
5月2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次申报工作根据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行,具体申报标准、流程如下。
申报事项
1、申报对象
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且已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在以上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人员。
2、申报时间
5月20日至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根据指引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网址:
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
4、相关材料
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docx
5、咨询方式
政策审核咨询:0756-2996380 , 0756-2996451
系统技术支持:0756-88411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 , 14:00-18:00
补贴标准及申领条件
1、首笔补贴申领条件
① 年龄要求
• 学历型人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本科不超过40周岁;
• 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不超过50周岁,中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助理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
• 技能型人才:高级技师(一级)不超过50周岁,技师(二级)不超过45周岁,高级工(三级)不超过40周岁。
*申报年龄以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作为计算时点。
② 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纳要求
首次申领须在合作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以2025年7月31日往前推算)。
③ 其他要求
技能型人才须从事与职业资格证书相一致的职业或工种,且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续发补贴申领条件
情况一
已申领《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珠横新办〔2019〕18号)或珠海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类政策第一笔补贴,且在合作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以2025年7月31日往前推算,若期间如因变换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累计断缴不超过3个月,断缴后仍需满足累计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且在当前申报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情况二
已按照本政策申领第二笔补贴,且在合作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以2025年7月31日往前推算,若期间如因变换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累计断缴不超过3个月,断缴后仍需满足累计缴纳社保36个月以上),且在当前申报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劳动合同要求
与合作区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技能型人才累计签订2年)劳动合同或与合作区用人单位新签订3年以上(技能型人才新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备案,且截至最后一笔补贴申报结束之日止,仍与合作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全职在合作区工作。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申请
① 用人单位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选择“单位资格审核”点击立即申报,按要求填报用人单位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
② 填写全部资料后,点击“附件清单”(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rar),下载《用人单位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用人单位承诺书》并打印,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点击“确认提交”提交至受理机构。
2、申请人提出申请
① 申请人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可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选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
② 填写全部资料后,点击“附件清单”(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rar),导出《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经本人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点击“确认提交”后选择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3、用人单位审核
① 用人单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我的工作台→企业审核项目。
②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及其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审核意见并点击“通过”按钮。
4、受理机构审核
若申报被退回,退回信息由系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
出现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的,该申请将被退回,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社会公示
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发放补贴
有关说明
1、需两年内提交首笔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自《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提交首笔申请并通过审核;《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之后引进合作区的,应当自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三年内(技能型人才应当自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两年内)提交首笔申请并通过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续领说明
未申领完原横琴新区或珠海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类政策的视同已申领《实施办法》第一笔补贴。学历型和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依次申领第二笔、第三笔补贴;技能人才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申领第二笔补贴。
3、不重复补贴
已申领完毕原横琴新区或珠海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类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
4、未缴纳社保需提供税收证明
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人才或者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合作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人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
5、扣税须知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实际发放的补贴金额已扣除20%偶然所得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横琴补贴】可获2025横琴人才补贴申报时间/入口/材料/条件,补贴不准,办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