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2021
导语 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2021
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工资仍旧保持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广州(2300元/月)、深圳(2360元/月)
广州及深圳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二类标准:1900元/月
执行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1元/小时
三类标准:1720元/月
执行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小时
四类标准:1620元/月
执行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1元/小时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拓展材料
1.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此次调整,首次推动将不完全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2.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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