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电子眼分布图2021(违法行为类别+设置地点)

导语 抓拍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类别: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不按规定在黄方格路段临时停车。设置地点:夏湾路夏湾市场路段、兰埔路格力香樟禁停路段、明珠路广珠轻轨明珠站路段等。

  最新消息:2021珠海电子眼最新分布(12月20日起启用)

  珠海电子眼分布图2021

  分布位置一

  1.抓拍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不按规定在黄方格路段临时停车。

  2.设置地点

  夏湾路夏湾市场路段、兰埔路格力香樟禁停路段、明珠路广珠轻轨明珠站路段。

  分布位置二

  1.抓拍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设置地点

  教育路单行线路段。

  分布位置三

  1.抓拍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设置地点

  景山路吉大市场路段、情侣路交朝阳路路口。

  分布位置四

  1.抓拍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倒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2.设置地点

  三台石路交翠仙路路口、港湾大道交华夏路路口、仙桥路交山桥路路口。

  拓展材料

  “电子眼”执法有利于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自律能力

  由于现阶段我国现有机动车监管部门人员严重不足,使得交通执法存在着严重的空档,使得部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同时部分违章违法行为也得不到及时查处,这显然不能适应现阶段交通管理的新形式。通过电子眼执法可以有效的弥补管理上的空档,对机动车驾驶员形成威慑,使其养成遵章守法的良好习惯。

  “电子眼”执法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传统的行政执法均是人为的执法模式,主观性强。交通警察由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往往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做出不同性质的认定,同时由于我国公民整体法律观念淡薄,对执法过程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部分行政处罚成为公安机关的创收手段。电子眼执法采用技术手段,使得执法行为更具公正性,排除了传统行政行为中的主观臆断情形,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得行政执法环境相对独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子警察】可获珠海电子警察分布位置一览(抓拍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类别+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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