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规则(金额+次数)

导语 为推进实施“珠海英才计划”,营造良好人才政策环境,缓解人才租房困难,根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现定于每年3、6、12月受理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工作。

  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规则

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

(万元)

发放原则

正高级职称

35

分3年按40%、30%、30%发放

副高级职称

25

分3年按40%、30%、30%发放

全日制研究生

中级职称

高级技师

3.8

分2年等额发放

全日制本科

技师

2.6

分2年等额发放

  拓展材料

  作为职工劳动力购买者——职工所在单位,是职工工资的支付者,也自然是职工住房含量的承担者。职工和单位之间的劳务交易是自愿交易。在买者和卖者之间的自愿交易中——简单地说就是在自由市场上——出现的价格能够协调千百万人的活动。人们各自谋求自身利益,却能使每一个人都得益。职工单位按市场供需状况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由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之间的竞争即需求与供给关系决定。工资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也会出现涨或跌,但不会低于最低工资额。最低工资额是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的费用的价格。在保证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费用的基础上,将工资交由市场确立,是市场机制运行的要求,也是效率与公平实现的必要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申领时间/入口/条件/地点/指南,补贴标准/发放方式及流程,进度查询入口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