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规则(金额+次数)
导语 为推进实施“珠海英才计划”,营造良好人才政策环境,缓解人才租房困难,根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现定于每年3、6、12月受理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工作。
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规则
补贴对象 |
补贴金额 (万元) |
发放原则 |
正高级职称 |
35 |
分3年按40%、30%、30%发放 |
副高级职称 |
25 |
分3年按40%、30%、30%发放 |
全日制研究生 中级职称 高级技师 |
3.8 |
分2年等额发放 |
全日制本科 技师 |
2.6 |
分2年等额发放 |
拓展材料
作为职工劳动力购买者——职工所在单位,是职工工资的支付者,也自然是职工住房含量的承担者。职工和单位之间的劳务交易是自愿交易。在买者和卖者之间的自愿交易中——简单地说就是在自由市场上——出现的价格能够协调千百万人的活动。人们各自谋求自身利益,却能使每一个人都得益。职工单位按市场供需状况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由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之间的竞争即需求与供给关系决定。工资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也会出现涨或跌,但不会低于最低工资额。最低工资额是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的费用的价格。在保证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费用的基础上,将工资交由市场确立,是市场机制运行的要求,也是效率与公平实现的必要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申领时间/入口/条件/地点/指南,补贴标准/发放方式及流程,进度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