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导语 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对贷款人有什么限制,有没有时间限制,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还有下列几种情况也可以申请贷款:
是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四家贷款银行之一;
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珠海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贷款比例,贷款利率(第1套-第3套),可贷款额度(附计算入口),贷款相关业务办事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