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低压单相(三相)新装、增减容流程
导语 怎么办理低压单相(三相)新装、增减容?下面珠海本地宝小编,截出一份关于该业务的流程,你可以浏览去办理。
低压单相(三相)新装、增减容
◆低压客户指10kV以下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
◆新装指原无用电设备,在供电部门新装立户用电者。
◆相关报装用电的网络架构、电源位置、容载比等信息,可向营业窗口进行查询。
◆减容:减少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客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A、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B、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客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C、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应保留客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
D、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E、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