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 (租房和生活)补贴续发申领的通知》,申请指南详见正文。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续发申请指南
续发申请时间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
【注】:因《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政策已到期,此次申报仅对已申领补贴且未发放完毕的人才开放,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续发资格,后续不再安排补报申请。
申请对象
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工作,已申领补贴且未发放完毕的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
申请条件
1.距申领上一笔补贴间隔12个月以上,期间仍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因变更工作单位等原因中断缴纳的,累计不超过3个月。
【注】:港澳台、外籍人才如未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提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我市工作。
3.取得我市户籍(正、副高级职称及港澳台外籍人才无须取得)。
4.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在18万元以上。
申请材料
1.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个人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纳税申报明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更换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个人申请表》(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名、用人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签名、用人单位加具公章,扫描后再上传)。
2.变更工作单位、劳动就业登记备案中止或失效的申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3.变更工作单位且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要申请人提交《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情况说明》(说明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的关联性,如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关系的,提交派遣协议等证明)。
4.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港澳台、外籍人才需提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申请流程
注册并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点此进入,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入库登记
个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确认个人信息→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审核。
【注】:更换工作单位的,须在申领时间内经当前所在单位完成审核。
审核发放
1.系统自动审核:社会保险(港澳台、外籍人才除外)。
2.人工审核:各区经办机构审核申领人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变更工作单位、劳动就业登记备案中止或失效的提供);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收入;入住(购买)本区共有产权房、人才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政策性福利房等住房保障情况、申领人所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及港澳台、外籍人才相关资格条件等,必要时经办机构可要求申领人提供申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级住建部门核查享受市级住房保障情况,会同市公安户政部门核查珠海户籍情况。
3.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批次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注】:各区经办机构将申领信息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完成用人单位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事后抽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各区对已领取补贴的人才资格条件进行事后抽查,对错发、误发的及时追回已发补贴。
进度查询
用人单位或申领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最新审核状态。
申请费用
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2025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领时间/入口/对象/条件/流程/材料,审核发放,补贴标准,办理进度查询,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