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省户籍居民死亡,其亲属、户主、抚养人或邻居可为其申报死亡登记
备案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籍窗口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其它合法的死亡证明资料。
4、经办人本人现场签署承诺书。
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ga.zhuhai.gov.cn/zwfw/bgxz/content/post_2416832.html)下载或前往户籍窗口领取承诺书,同时提供死者的上述资料原件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家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备齐所需资料并预约(进入“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户政业务”、“户籍办理预约”进入户政预约系统)后,到任一户籍窗口注销其户口,户籍窗口在办理的同时应收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白蕉派出所
地址:白蕉镇同心中路143号
联系电话:0756-5506237
平沙派出所
地址:平沙镇新路118号
联系电话:0756-7758476
拱北派出所
地址: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
联系电话:0756-864460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办事】可获珠海便民办事指南服务/官方平台入口,落户/居住/补贴/证件/疫苗接种/生活服务等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