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此前结转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有效身份证件。
(2)离职证明。
(3)在离职前最后参保单位连续参保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需提供两种以上证明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有效材料。
包括:①工资薪金发放银行流水(覆盖参保月份、显示转账单位名称)。②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截图(“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界面截图,显示申报单位名称)。③劳动合同。④员工花名册。⑤考勤记录。⑥其他有效资料。其中①和②之一为必备核心材料。
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可通过线上平台提出申请,由就业部门办理。流程如下:“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社保·就业”→点击“就业”→点击“失业登记”→勾选“注意事项”,点击“开始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填写个人失业信息→提交→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可优先选择“珠海社保掌上办”或“粤省事”提出申请:
(1)珠海社保掌上办申领路径:“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根据需要,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按照指引填写信息、拍照上传资料→提交→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2)粤省事申领路径:“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社保·就业”→点击“失业”→点击“失业金待遇申领”→根据需要,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按照指引填写信息、拍照上传资料→提交→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珠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3月起调整为1872元/月。因失业保险金为次月发放上一个月的待遇,新标准待遇将从2025年4月起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珠海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网上申领入口及指南,发放时间、每月发放标准、现场办理窗口,常见问题解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