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现车主向转出地车管所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资料并查验机动车。
转出地车管所按规定办理登记,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资料,并转递至转入地车管所。转入地车管所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转入。
申请时,所需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5.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卖方需要准备的手续:
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买方需要准备的手续:
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1张、复印件3张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3、限购地区还需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一张,复印件3张
4、如果买方是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另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
注:以上仅是其中一种,如需详细了解请点击一下链接。
珠海二手车过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