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主体明确,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一致;
3.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与登记事项一致;
4.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用实名制手机关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绑定;
2、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http://bdc.zhuhai.gov.cn/)进行换证与遗失补发业务的网上申办,按提示填写申请事项,提交申请材料影像,并对生成的电子材料进行电子签名。
3、审核。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审核线上提交的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审核通过的,属于补发业务,在中心官网发布权利人遗失或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属于换发业务的,直接进入登簿缮证环节。审核未通过,需要补正材料,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的,重新进行审核。
4、登簿发证。公告期满,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部门登簿缮证,并核发电子权属证书,申请人选择纸质证书的,登记部门缮证后,直接按申请人留存地址邮寄送证。(即时)
5、作废。属于换发业务的,不再收回权利人持有的破损证书,登记完成后,由登记部门在中心官网公告作废破损证书。(补发业务忽略此项)
6、办结后电子材料直接归档保存。
线下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受理。申请人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叫号申请办理登记,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登记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申请人也可先行网上预约(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或“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在预约时间到登记机构现场申请办理登记。(即时办理)
2、审核登簿发证。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核准登记并登簿,同时进行打证。申请人自助扫码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可直接到窗口领证;颁发电子证书的,交费后,申请人可立即查询或下载电子权利证书,无需缴费的,直接领证。选择纸质证书邮寄送达的,系统在确认申请人缴费完成后,当日邮寄送证。(办理时限:1个工作。)
3、办结后纸质材料按要求归档。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珠海不动产预告/抵押权/变更等登记办理入口,办理材料/流程/指南,办理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