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职工+城乡居民)
导语 前,珠海市政府正式印发新修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两个《办法》将分别于2024年9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多少?详见正文。
珠海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人群分类/待遇情况 | 在职人员 |
单建统筹 退休人员 |
统账结合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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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特定 病种 |
中额费用门诊病种33种) |
支付比例为:在职80%,退休85%;年度支付限额7200元-12000 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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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费用门诊病种24种) | 支付比例为:在职80%,退休85%;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 | ||||
门诊专项(9种) | 按住院支付比例,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 |
珠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人群分类/待遇情况 | 其他居民 | 学生和未成年人 | ||
医院门诊 |
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医院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 (含个人自付部分,下同)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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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 病种 |
中额费用门诊病种35种) | 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10000元不等 | ||
高额费用门诊病种24种) | 支付比例为80%;年度支付限额16500元-77000元不等 | |||
门诊专项(9种) | 按住院支付比例,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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