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珠海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

导语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3,468元。

  2024-2025珠海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3,468元

  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执行日期区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拓展材料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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