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电费分段收费标准(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
导语 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适用于每年的5月至10月。该时段内,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电价不作调整;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05元;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加收0.3元。
夏季期间连日来快速升温,市民频繁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用电量很容易超出非夏季电价标准的第一档,当月电费可能出现明显变化。目前珠海市所有用电客户的用电量实施每月一抄,用电电费每月一缴;当供电部门下月抄收上月电费时,市民留意电费情况。
供电部门提醒市民,改变一些使用家电的习惯可以有效节能、降费。
空调:从节能角度来说,空调温度每调高1摄氏度就可以节约大约7%的电。天气不算太热时,可以用扇子或电风扇代替空调。使用空调时,不要把温度调得太低。
洗衣机:衣服提前浸泡15-20分钟,节水又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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