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区双二入户条件

导语 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在香洲区有自有房产。

  珠海香洲区双二入户条件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规定:

  第十二条 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香洲区:

  (一)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截至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二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合法稳定就业;

  (三)在香洲区有自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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