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引(对象+条件+材料+标准+期限)
导语 珠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对象是谁?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材料有哪些?补贴标准是什么?补贴期限是多久?详见正文。
珠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引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见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1.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港澳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参加见习期限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
2.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申请材料
1.就业补贴单位申请表;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见习人员签名);
3.珠海市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或保险单(参加了本市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5.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工作补贴明细账(单)。
六、核验信息
1.单位登记信息;
2.本市失业登记信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享受时核验)或毕业证书;
3.见习人员是否参保(仅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视作参保);
七、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按照市属、区属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八、申请渠道
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提出补贴申请。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补贴】可获珠海高校毕业生补贴汇总,各类型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入口,办理窗口,申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