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外干部调入指南
办理条件
1、是干部身份
2、在珠海有用人单位接收
3、人事档案关系在珠海市外
办理材料
1、《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原件(需双面打印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的需同时提供)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未婚者免提供)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
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商调
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商调的决定:
(1)同意商调的,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凭《受理回执》到受理机构领取《商调函》,并持《商调函》到本人人事档案关系所在机构或工作单位办理商调。(此时你的档案由原保管机构送达受理机构)
(2)不同意商调的,受理机构电话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原因。
3、审核
申请人人事档案寄(送)达受理机构后,受理机构对申请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
(1)审核通过的,在“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网站“业务信息”栏公布同意调动人员名单
(2)审核不通过的,受理机构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档案缺少材料及相应责任后果;属于关键材料的,须30天内补齐;逾期无法补齐或所补材料无效的,终止调动程序
4、同意调动
自公布同意调动之日起30天内,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机构领取《流动人才介绍信》;需入户的,同时领取《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珠海市入户指标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受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后,6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同意商调
(2)收档后审核档案,7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同意调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18号-22号窗口
电话:0756-2125835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香洲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双竹街70号。
电话:0756-2289013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7号窗口
电话:0756-8841900